永昌:便民醫(yī)院開在了家門口
2023-08-30 14:15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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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8日,學位法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。草案對學位獲得者盜用、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入學資格,利用人工智能代寫學位論文,以及學位授予單位非法授予學位等行為,規(guī)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草案共7章40條,包括總則、學位管理體制、學位授予權的取得、學位授予條件、學位授予程序、學位質量保障與監(jiān)督、附則。
草案明確,已經獲得學位者,在獲得該學位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決定,由學位授予單位撤銷學位證書:學位論文或者實踐成果存在抄襲、剽竊、偽造、數據造假、人工智能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的;盜用、冒用他人身份,頂替他人取得的入學資格,或者以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學資格、畢業(yè)證書的;在學習期間存在不應當授予學位的其他違法違規(guī)行為的。
草案還明確,健全學位授予爭議的解決途徑,保障各方合法權益。學位申請人對有關學位授予決定不服的,可以向學位授予單位申請復核;對復核決定仍不服的,可以向省級學位委員會提出申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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